凌云永然协助上海知产法院完成首次软件诉前证据保全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6-25 点击数: 

  摘要: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产法院审结的十四个经典案例之一,并被评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十大典型案例”

  凌云永然客户系知名跨境软件公司,客户名下的AutoCAD、Photoshop、Acrobat等系列软件在全球多个国家被使用。客户发现上海某展览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安装并商业使用了前述计算机软件。因安装软件的计算机位于被保全人的经营场所内,为维护自身权益,客户遂委托上海市凌云永然事务所(“凌云永然”)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在双方交涉后未能妥善处理版权事宜的相关情况下,凌云永然律师团队代理客户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申请。

  本案的被保全对象为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具有相当的特殊性。首先在形式上其作为无形物,需要以实际载体为依托——即计算机,然而安装案涉软件的计算机均位于被保全人的经营场所内,客户难以获得相关证据。加之软件及数据极易进行删改、隐匿或转移,若无法尽快推动进行保全程序,核心证据将面临灭失的风险,这对相关事实的认定将造成严重阻碍,客户后续的维权行动也将受到不利影响。

  本案需保全的计算机近400台,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成立以来尚未完成过计算机软件证据保全工作。为确保保全程序能够顺利推进,凌云永然律师团队结合此前与被保全人前期沟通时的具体情况,认为被保全人态度较为恶劣,在律师发函交涉后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故其有可能采取措施妨碍保全工作的推进。

  基于此,凌云永然律师团队未雨绸缪,与法院沟通了相关事宜,并提交了自行调查的相关线索材料,提示法院程序推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妨碍保全的情况,使法院可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后在保全过程中,被保全人通过组织人员阻碍司法人员进场、临时性隐匿或删除侵权证据等方式妨碍工作推进,而法院在凌云永然律师团队的提示下已有准备,明令警告被保全人立即停止行为并示明了其行为的法律风险,顺利推进了相关工作并对被保全人实施了惩戒。

  基于被保全对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复杂性,因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制定了周密的证据保全工作预案,并聘请了技术专家协助,采用小组分工协作的方式,明确各组职责,通过各小组及与上海知产法院的通力合作,有序推进了保全程序。最终,近400台计算机所下载的违法软件及相应数据的保全工作及时完成,核心证据的固定无疑为客户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次完成计算机软件诉前证据保全,为同类案件提供可借鉴思路。本次证据保全系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成立以来首次完成计算机软件诉前证据保全,本案为其他法院保全较为特殊的、具有类似特点的无形证据提供了极具借鉴意义的思路;同时还对法院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执行机制起到了积极作用,有益于加强执行与审判联动,提高执行保全裁定的效率及准确性。

  凌云永然律师团队在本案保全程序推进过程中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其在事前沟通、证据提供等方面均为法院提供了有力支撑。本案也提示律师在相应程序实施前可通过积极法院提供线索及提示,除协助程序的推进外,同时也能够促使法院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好应对,避免影响工作进程。

  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北京、上海、广州三家知产法院审结的十四个经典案例之一,并被评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5年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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