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缘无故旷职擅离职守,这无疑是违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因此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其旷工期间所应得的工资;同时,为惩罚这种不当行为,单位亦可适当扣除该员工的某些奖励性待遇,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保证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段内应获得的工资不受影响,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扣留或扣除全月应发放的工资。
倘若公司未能按时足额发放员工薪资,以下几种途径或许能帮助您解决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
您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再次,您还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向相关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最后,如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您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