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 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其效力从属于主债权合同。主债权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补充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据担保合同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以弥补债权人因债务人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3. 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虽从属于主债权合同,但在一定程度上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例如,担保合同可约定不同于主债权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等。
4. 明确性: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担保的方式、范围、期限等内容,以避免产生歧义,确保担保责任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