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企业侵犯凌云永然客户软件著作权案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6-25 点击数: 

  摘要:凌云永然代理的某大型企业侵犯软件著作权案,入选最高院“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经典案例”、上海高院“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被告由26家大中型企业投资创建,注册资本近14.35亿元。被告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安装并使用了凌云永然客户享有著作权的盗版软件。客户于2007年发觉被告的侵权行为并与其进行沟通谈判后,被告拒绝依照和解方案履行其补充购买客户正版软件授权的义务,客户遂于2009年将其诉至法院,并委托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凌云永然”)袁新忠律师提供诉讼代理法律服务。

  本案中,被告所使用的盗版软件共有9类,共计450套。然而囿于技术与操作实践的局限性,在该侵权行为具备隐蔽性、证据可即时销毁等特点的情况下,2009年时法院想要进行软件证据保全十分困难;加之当时的法律制度一定程度上存在缺位,律师拟通过保全大量证据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客户主张的目的更加难以实现。

  依据法律规定,软件类侵权案件的法定赔偿额度上限一般在50万元左右。本案中,被告数年来持续大规模使用盗版软件,结合客户对案涉软件的定价(企业版软件当时的定价最低为2万余元,最高超22万元),其损失远超50万元。若完全依照法律规定判赔,所得赔偿款完全不足以弥补客户的损失。

  袁律师协助客户完成了公证、立案、证据保全、庭审、质证等一系列工作,并积极与法院沟通,使法院在诉讼保全过程中再次发现了诸多新证据,其中有部分对客户相当有利。最终,法院判决客户胜诉,被告应向客户赔偿217万元

  本案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当时软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最高赔偿额限制,为同类案件的判决提供了典型案例。此外,在本案结束后,客户大中华区信息工作者业务群总经理宣布将推出面向中国广大企业级用户的新一代商业软件平台六大产品线,本案获得有益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客户推广前述产品的正版扫除了障碍。

  值得注意得是,本案判决出具于2010年4月22日,该日期恰好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上海世博会召开之际。基于本案系知识产权案件的属性,该案不仅遏制了侵权盗版行为,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实施同类侵权行为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呼吁大众更加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本案极具典型意义,获评诸多荣誉。自2007年起,中国政府着力推进正版化,并且逐渐从清理电脑市场、网络侵权等渠道层面重点转向了企业层面。本案在此背景下得以顺利宣判不仅有利于助推前述政策的切实落地,同时也凸显了中国对境外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司法部门对侵权行为“零容忍”的决心,这无疑为更多境外知识产权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土壤,为权利人创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

  本案获评诸多荣誉包括: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经典案例”、上海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上海版权局2010年“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件”。

  本案获得客户高度肯定,与凌云永然达成友好合作关系近20年。本案是客户首次在中国对大型企业提起盗版维权诉讼,法院所判决的217万元的赔偿金额也创造了客户在中国进行软件维权诉讼以来的最高赔偿金额。客户对凌云永然及袁律师在本案中的工作表示了高度满意,双方达成了友好合作关系,迄今已合作近20年。除软件知识产权诉讼外,客户还委托凌云永然处理了诸多劳动、买卖合同等纠纷,同时在公证、法律文书准备等非诉业务方面也有多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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