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承担公司债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一般情况下,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权依法转让后,原股东已完成其出资义务,通常无需再对公司债务负责。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存在未如实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况,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公司有权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若原股东与受让方明确约定对转让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原股东需依约担责。还有,若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原股东即便转让股权,也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原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承担公司债务,关键看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有相关约定或人格混同等特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