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公款私存会定什么罪?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7-03 点击数: 

  首先,挪用资金罪是指在未经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本应用于合法用途的公款或公司资金用于私人目的的犯罪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犯此罪者,其刑期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如挪用金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且未能及时归还的,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明确指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应当按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而第二百七十二条则具体规定了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若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或数额较大且未能及时归还的,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对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的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也将依据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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