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一名涉嫌违法行为之人获得了受害人所出具的谅解函,同时在赔偿金额方面与受害方之间也达成了和解协议的话,那么此项内容可被视为该嫌疑犯在面对法庭审判时的一种斟酌性量刑因素。
然而应当明确的是,谅解函以及赔偿款项虽然能够在量刑环节发挥一定的减免效果,但是它们却无法彻底消除该嫌疑犯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
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将全面权衡考量犯罪行为的性质、罪行的严重程度、谅解的具体缘由以及嫌疑犯对于自身罪行的认识及悔过之情等多重因素,从而对该嫌疑犯予以适当的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