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与公司之间的主要差异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法律责任上有所区分。
个体工商户须负起无限制的债务责任,这意味着无论何时,只要个体工商户负债,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家庭财产形式,都有可能受到追讨;而公司则只需要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股东只需为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负责。
在税务负担上也表现出一定差异。
个体工商户通常主要缴纳的税费是个人所得税,至于公司,除了要应付企业所得税之外,还需应对增值税以及股息分配个人所得税等多个领域;相比较而言,个体工商户的税种相比公司往往更为单一。
在创办与运营成本方面,个体工商户从诞生之日起至后期的维护过程中,所需承担的开支相对较低;反观公司,尽管初期设立成本较高,但在长期的经营运行中却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最后,在投资人身份上,个体工商户的投资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或者家庭成员担任;公司的投资者范围则更为广泛,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类型的企业。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