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破产后欠供应商钱怎么办?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7-03 点击数: 

  针对企业拖延供应商货款的情形,因其本质上仅为普通性质的债务关系,故在面临企业破产后,其破产清算程序所产生的财产将根据不同类别进行相应分配。

  其中包括了支付给公司员工的工资、各类应缴税款以及对普通债权人之被拖欠账款的清偿。

  因此,在企业濒临破产之际,供应商所持有的对该企业的欠款权利,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被赋予的优先级相较之下是相对靠后的。

  在此前提下,清算委员会将会以供应商所持债权的比例为依据,对破产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若企业因经济困境而无法全额偿还欠款,供应商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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